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两种自由

2005-09-01 10:35:00 来源:书摘 高为  我有话说

自从伊赛亚・柏林于1958年把自由区分为积极自由和消极自由之后,人们对自由的认识又向前推进了一大步。我们借用柏林的那种自由说,把它用在言论自由上。积极自由就是“说不”的权利;消极自由就是“不说”的权利。

对我们认为不合法、不合理、不合情的事情,我们能够直言不讳、畅所欲言,这就是“说不”

的权利,也就是言论上的积极自由。当我们遇到不公正、不公平、不公道的言行,迫于周围环境或者各方面的压力,我们无法表达自己的真实想法,或者说了也白说,甚至会因言而蒙冤贾祸罹难,以至于殃及自己的配偶和子女,耽误了前程损害了切身利益,我们能够三缄其口,不追随权势者火上浇油、指鹿为马、颠倒黑白、推波助澜、助纣为虐,这就是“不说”的权利,也就是言论上的消极自由。有时候消极自由比积极自由更难得、更可贵,这也就是所谓的“雄辩为银,沉默为金”(Speech is silvern,silence is golden)。智者不言,言者不智。

只有在独裁者的统治下或者非常时期,人们既被剥夺了言论上的积极自由,又被取消了言论上的消极自由,既没有说真话的自由,又没有不说假话的自由。在高压之下,人人表态,个个过关。上面定下调子,下面跟上起哄,一犬吠影,百犬吠声,人云亦云,假话、大话、空话、套话盛行。从这个意义上说,“众口一词、异口同声”并不是什么褒义词,而是应该避免的社会现象。更有甚者,独裁者搞什么“惟一候选人”的选举,不去投票的人就会丢掉工作,断了口粮,关进牢房,保证投票者踊跃,结果肯定是百分之百地当选。用官方语言说是:欺骗世界舆论。用民间的说法是:开国际玩笑,拿穷人找乐寻开心。明明知道自己既无积极自由又无消极自由的老百姓,还得被迫“自愿”地或“志愿”地上街游行示威,去拥护这个,抗议那个,并被告知自己享有了世界上最充分的最广泛的自由,这才是最大的讽刺和悲哀。

  (摘自《徘徊在门外的感觉》,文化艺术出版社2005年6月版,定价:18.00元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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